《深圳市电梯维保单位累积记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电梯会员单位:

为规范电梯维保工作,保证电梯维保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市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以下简称《维保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圳市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组织起草了《深圳市电梯维保单位累积记分办法》,并委托本协会向电梯维保企业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为了深圳电梯维保行业的规范发展,认真研究,出谋划策,准时发送宝贵意见或建议,并于2014年11月28日前,以WORD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协会秘书处(84683832@qq.com

                                2014年11月17日

附:《深圳市电梯维保单位累积记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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