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梯会员单位:
根据市局《关于切实做好电梯检验豁免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在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工作中,停止执行老旧电梯豁免项目的有关规定,相关项目及要求如下:
1.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对于未设置验证复位状态电气安全装置的限速器,如果限速器上或者说明书中有复位的操作说明,也判定为合格。
2.轿顶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3.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4.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5.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对于原来采用专用钥匙(如旗仔钥匙、单折棍)视为符合要求。
6.轿门锁紧装置: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轿厢应当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门的锁紧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应当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7.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8.监督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不完整,应向检验机构申请复印或出具相应证明。
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09版电梯检规对部分检验项目豁免或检验要求调整的说明》(2013年12月18日修改)作废。
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201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