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深市监〔2015〕174号

各辖区局、各有关单位:

  2015年7月26日9:57,湖北省荆州市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内,一名乘客从自动扶梯驱动站上方掉进梯级与防护板之间,卷入运行的梯级中死亡。该电梯系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设备型号为:FML30-1000,2015年3月投入使用。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扶梯前沿板与检修盖板之间连接松动,致使其中一块盖板受力发生翻转。

  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总局《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质检特函〔2015〕41号,附件1)和省质监局《关于开展苏州申龙自动扶梯风险排查的紧急通知》(附件2),及市政府主要领导“迅速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电梯安全大检查”等有关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在2015年8月10日前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进行一次针对性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以及梳齿板等,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安全防护和疏散引导,有关检查及整改情况请于2015年8月11日前上报辖区市场监管局;维护保养作业后应对有关盖板的复位情况进行仔细确认,保障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同时,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设备日常巡视和隐患排查工作,并抓紧完成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

  二、市特检院应立即对全市安装使用的苏州申龙公司生产的自动扶梯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以及梳齿板等进行一次风险排查。同时应结合2015年深圳市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其它品牌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上述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要求相关使用、维保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三、各辖区市场监管局应认真督促相关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发现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予以查处。

  四、请市特检院于2015年8月3日前将苏州申龙自动扶梯的风险排查情况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联系人:肖素琴,电话:83070214)。

  特此通知。

  附件:1.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质检特函〔2015〕41号);

     2.关于开展苏州申龙自动扶梯风险排查的紧急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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