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深圳市电梯维保单位违章记分办法》

 

  

  为规范我市电梯维保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建立电梯分类监管、信用监管制度,强化市场和社会的约束监督作用,预防电梯事故,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颁布了国内首部具有法规约束力的《深圳市电梯维保单位违章记分办法》(简称“《办法》”),计划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2015年11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深圳市电梯维保单位违章记分办法》新闻通气会。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张少标处长主持。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曹必刚副处长及相关岗位人员,市特检院鲍献华副院长、周旭南副院长,各辖区局特设科、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共约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局特设处副处长曹必刚介绍制定《办法》的必要性、过程和特点等,市局特设处林烁众主任科员详细介绍了《深圳市电梯维保单位违章记分办法》的立规宗旨、适用范围、职责划分、记分分值种类及记分周期等相关内容,并重点解读了26种违章记分情形。 

  在记者提问环节,张少标处长及相关岗位人员对记者提出的能否保证足够的执法力量将《办法》落到实处;电梯维保的记分标识是否会在电梯上张贴,便于识别;是否向市场公开电梯维保的标准价格,以备相关方参考等问题一一解答。 

  张少标处长表示,《办法》通过采取信用监管、分类监管、大数据监管等系列有效手段,有望遏制我市电梯维保市场存在的三大顽疾:一是市场平均占有量以下的维保单位数量多、占比大,维保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市场竞争激烈,出现低价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不利局面;三是维保单位易进难出,违法违规行为重复发生。《办法》的有效实施有利于形成电梯维保市场“优胜劣汰”的良好局面,这具体表现在:一是整合碎片化执法信息,将有限政府资源用在刀刃上。以往对同一家单位在不同地区的违法违规由不同的辖区局或监管所进行查处,多个信息碎片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利用,监管部门得到的信息不完整、不全面。市市场监管局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整采集维保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数据,统一累积记分,对达到相应分值的单位统一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将碎片化信息有效整合,形成对违法违规维保单位的强有力约束。同时,由于我市电梯保有量位居全国第三,设备快速增长和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以往按比例无差别的粗放式监管方式难以为继,采用分类监管是必然选择。《办法》根据记分分值多少将电梯维保单位分成五类,对一级监控单位暂停受理新增维保业务6个月;对一、二、三级监控单位维保在监督抽查分别增加100%、80%和50%的抽查比例,从而强化了行政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信用监管还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同时,更是有利于形成执法监管的“溢出效应”。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将维保单位违章记分信息公开披露、纳入市信用网及提供信息查询等手段,将违章信息从监管部门内部向外形成“溢出效应”,违法违规企业在受到政府实施的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将因其被记分而信用受损,电梯维保“一次违规、处处受限”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社会和市场将用脚投票,屡次违法违规的维保单位将难有生存发展空间。 

  新浪、搜狐、凤凰资讯、腾讯和人民网等全国性门户、主流媒体网站及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深圳商报、深圳特区报、深圳晶报、晚报、都市报和深圳新闻网等省、市主流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