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电梯维保恶性竞争导致事故—香港案例
(摘自2008-11-04 香港有关报纸)
電梯業總工會表示,不少屋邨的升降機並非由原廠公司保養,保養質素參差,有學者亦形容意外十分罕見。
意外中升降機的八條鋼纜有七條斷了,有學者認為非常罕見,相信鋼纜的物料出現問題:「每一條鋼纜其實由很多小鋼纜組成,很有可能是它的物料受損壞,其中一個可能性是腐蝕,或它的物料用得不適當。
電梯業總工會表示,富善邨與不少屋邨一樣,為了節省成本採用綑綁式招標的做法,即是同一屋邨內,不同製造商的升降機都由一個承辦商負責,並非由原廠保養,擔心影響保養質素:「基本升降機的維修模式,機械或電腦原理,他們(維修技工)有相關經驗,唯獨是每一款,每一個產品有相關特性,你說是否每一個維修技工熟悉所有品牌這麼多類型的特性?不是的。
工會又表示,合約以價低者得的方式招標保養,承辦商為了減省成本,每次只得一名工程人員檢查維修,過程未必夠全面,認為政府有必要規管。
機電工程署今天(11月4日)表示,正詳細調查大埔富善善雅樓10月25日發生的升降機意外,會於1個月內公布調查結果。
該署在10月27日接獲善雅樓負責升降機保養的註冊升降機承建商通知,指在25日晚上,善雅樓內發生1宗升降機意外;意外中沒有人受傷。
初步調查發現,升降機的懸吊纜索、限速器、 箱及對重裝置有損壞痕蹟。根據機電工程署的紀錄,該升降機於今年1月進行了年檢。
事發的升降機已即時停止運作。該署人員分別在10月27、30及31日到現埸進行調查,意外的成因有待進一步測試及檢查才可確定其他升降機安全.
意外發生後,機電署聯同承建商已為富善所有升降機進行安全檢查,證實內其他的升降機是安全的。
任何人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第327章第27A條的任何條文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入獄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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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生升降機急墜意外的富善,升降機分別由「通力」及「富士達」兩個廠商生產,法團本年8月以綑綁式招標,將兩廠的升降機交由另一電梯公司「蒂森」包辦保養。電梯總工會理事黎志強表示,該類綑綁式招標自03年SARS開始被廣泛使用,「當時經濟差,不少屋苑和集團為了慳錢,故多以此方式招標,並實行價低者得」。
黎表示,正常升降機維修費每月至少要約2000元,但「頂爛市」下試過招標價低至800至千多元。他指,綑綁式招標不能確保維修質素,因為不同廠商的部件設計及零件等均有差別,其他電梯公司的維修員即使有基本維修技術,也可能不熟修理別廠的升降機。
另外,各電梯公司為求在「價低者得」方式中多掙錢,唯有壓低價格,多接生意,「但他們就會『削足就履』,如平時用開貴價零件,現可能會用便宜點、無咁耐用,但也合規格的零件來維修。如此一來,定必影響維修質素」。黎志強擔心惡性競爭下,最終受害者必為消費者。
城大材料科學講座教授賴奇認為,選擇升降機維修商不應純以價低者得,亦要顧及其往績,他擔心若維修費太低,零件質素不知會否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