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维保合同(范本)征求意见

各电梯维保、使用单位:

近五年来,我市电梯的年增长量达6000至10000台,增长迅速。截至2011年底,我市共有在用电梯92250台,约占全国总量的二十分之一。有近200多家电梯保养企业在我市进行电梯保养工作。从近年来对电梯维保合同审查的情况看,由于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要求各不相同,合同订立的内容良莠不齐,导致合同内容五花八门,要素不齐、内容过于简单、不切合保养工作实际的现象非常普遍,造成合同在履行时无法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甚至造成竞争和保养无序、失控,如人均保养台数奇高、只维修不保养或保养不到位、频繁故障或困人、配件以次充好等,使用单位管理不善,使保养质量和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为保证电梯安全正常运行,不因维保合同签订不规范产生歧义或纠纷,影响正常的维护保养,有必要在电梯行业中制订电梯维保合同范本。本协会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特设处委托编制《深圳市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协会组织了专家调研,收集有关资料;起草了《深圳市电梯维保合同(范本)》,并多次召集本市电梯专家、法律专家对范本行修订。现向广大电梯维保企业、使用单位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送达:协会秘书处,传真:82056381

截止日期:2012年4月30日。

 

附件:《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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