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前言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起重机械作为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起重机械应急救援预案。

为帮助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规范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布署,参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分深圳市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了《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可以直接引用本《管理制度汇编》中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经内部发布后,作为本单位管理制度;也可根据企业特点,参照本《管理制度汇编》自行编制相关“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起重机械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职责

第二章、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章、会议、培训、检查记录表

第四章、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桥、门式起重机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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