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深质监[2006]80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特种设备使用与管理安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使用与管理安全评价工作,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特种设备使用与管理安全评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照《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要求及评价》(SZDB/Z1-2005)的要求,进行自评,并积极向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评价。
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应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要求及评价》及本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力量,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根据评价工作的实际情况,派员参加。评价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深圳市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评价实施细则
一、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评价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要求及评价》(以下简称《要求与评价》)的要求,结合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评价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组织开展《要求和评价》安全评价工作。
三、《要求和评价》安全评价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现场评价、审查发证和公告等。
(一)使用单位申请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照《要求和评价》的要求进行自评,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向协会书面提出评价申请。
(二)受理
协会收到评价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同意受理的将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不同意受理的,将说明原因,并向申请单位发出不受理通知。
(三)现场评价
1、协会受理后,应尽快与申请单位协商一致后,向申请单位发出安全评价计划通知书。同时将安全评价计划通知书报送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市局或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派员参加。安全评价计划通知书将明确评价项目、评价时间、评价小组成员以及其他应明确的事项。
2、评价小组成员由协会邀请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专家组成。评价小组人数为单数,评价小组人员一般为3-5名。
3、现场评价时间一般为1至2天。在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时,评价小组应立即向市局或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4、评价小组应在完成评价后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
(四)审查发证
协会审查《评价报告》,符合达标等级(一至三级)要求的,由协会颁发达标证书。
(五)公告
取得达标证书的单位,由协会公告
四、现场评价内容和方法
(一)现场评价重点内容:
1、核查申请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真实性、合理性
2、结合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评价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完整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的相关见证,考核执行情况和管理水平
3、通过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现场询问,了解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对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掌握程度,了解申请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4、根据《要求和评价》的抽样规定,抽查各工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根据《要求和评价》的抽样规定,现场核查所有类别和某种类别不同属性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标记及基本安全项目
6、评价组长对现场评价工作负责,包括计划安排、人员分工、主持会议、起草《评价报告》等
(二)现场评价的过程
1、预备会议
评价小组组长向评价小组成员布置评价计划、明确评价方法、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定评价分工、宣布评价纪律。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员现场监督评价工作,评价组长应邀请其参加会议。
2、首次会议
(1)首次会议由评价组长主持,评价小组成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人员、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参加会议应签到。程序包括:
(2)双方介绍到会人员;
(3)评价组长介绍评价依据、评价小组成员分工、评价计划安排等;
(4)申请单位负责人介绍评价准备情况和自评情况;
(5)评价组长申明评价过程的遵循原则,至少包括:客观(以事实为评价依据)、公正(按《要求和评价》实施评价)、保密(对涉及申请单位相关信息保密)三原则;
3、申请单位负责人安排联络员及落实现场评价工作场所和各项配合工作等;
4、申请单位应向评价小组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如有涉及本单位商业或技术保密信息的,申请单位负责人应向评价小组申明。
(1)企业负责人任命文件;
(2)特种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岗位职责文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图、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员工名册;
(4)要求持证上岗人员资格证明(原件);
(5)特种设备台账和设备档案;
(6)法规、规程、技术标准、图书目录清单;
(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相关记录。
5、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采用巡视观察、听取汇报、座谈、查阅文件和记录、口试、现场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根据客观证据,填写评价记录;
6、评价小组会议与评价意见的确定
7、评价小组内部交流评价情况,研究发现的问题,讨论不符合项,按照《要求和评价》中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意见,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评价报告》初稿。
8、交换意见
评价小组向申请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通报评价情况和《评价报告》意见,共同核实现场评价发现的问题,确认不符合项。并请申请单位现场负责人在《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上签字。
9、末次会议
(1)评价组长主持,参加会议人员同首次会。参加会议的人员应签到。程序包括:
(2)评价小组成员陈述现场评价情况;
(3)评价组长宣读《评价报告》初稿;
(4)征询申请单位对评价工作的意见;
(5)申请单位负责人发言;
五、申诉
1、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申诉要求协会对申请单位对有关申诉做核实处理,或责成协会重新实施有关评价工作时,协会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申诉事项予以处理。
2、如申诉事项属实,协会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并做好后续工作。
3、如经核实申诉事项不成立,协会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报告核实情况。
六、附件
1、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自评报告及评价申请表(附件一)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评价报告(附件二)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评价现场评价计划安排通知书(附件三)
4、关于派员监督现场评价的报告(附件四)
5、首/末次会议签到表(附件五)
6、首/末次会议记录(附件六)
7、不符合和有缺陷项目通知书(附件七)
8、评价员(专家)委派书(附件八)
9、评价人员工作表现与自律情况反馈表(附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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