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双节、保平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迎双节保平安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两个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确保全市国庆中秋“双节”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态势,根据申庆三局长的要求并经专题研究,市局制定了《迎双节保平安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迎双节保平安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确保“两节”安全。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九月八日
 
迎双节  保平安
 
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国庆、中秋期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9〕471号),及省质监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和特种设备安全执法、隐患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特函〔2009〕471号及省质监局有关文件的精神,根据“确保重点、全面防范”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思路,全力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通过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强化监督管理,依法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相关各方责任;加强检验检测,对国庆活动场所和旅游、游乐场所特种设备严格进行技术把关;加强执法检查,对违法生产、使用、检验特种设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行动时间
    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行动自2009年9月7日开始,至2009年10月10日止。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安全保障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程学源副局长任组长,原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刘玉歆同志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单位由原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处、各分局、稽查大队、特检院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原质监局特设处,办公室主任由特设处刘玉歆同志兼任。
    四、重点行动
  (一)召开一次全市电梯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召开全市电梯生产单位负责人和局属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大会,部署电梯生产、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本次电梯专项整治行动,是省质监局今年部署的特种设备系列专项整治工作之一,重点规范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行为,督促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技术把关责任。要求由市特检院结合“三确认”及催检工作对在用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进行检查确认,由原质监各分局督促生产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施工方案编写和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电梯事故发生,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于今年10月底前结束)
   (原质监局特设处负责人:刘佳,责任单位:原质监局特设处、原质监各分局、市特检院)
    (二)开展两项重点检查
    1.做好双节期间庆典活动场所和旅游、游乐场所等特种设备大检查
    保障双节期间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各分局要在双节前,对辖区所有庆典活动场所和旅游、游乐场所等特种设备逐一进行排查,及时将检查信息录入特种设备电子政务系统。检查过程中重点对企业使用设备是否已经注册登记,是否在有效检验期内,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每天按规定进行试运行检查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工作要求,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坚决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逾期未改一律封停,确保双节期间在用设备定检率10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应急措施和物资100%落实到位。
   (原质监局特设处责任人:刘佳,责任单位:原质监局特设处、原质监各分局)
    2.做好电站锅炉、液化石油气储罐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
各分局要严格按照《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深质监 〔2007〕37号)对本辖区重点监控单位实施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列入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目录的电站锅炉、液化石油气储罐等设备。原质监各分局要对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档案和作业人员档案管理情况、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情况、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检验(校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特检院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派出技术人员协助各分局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并开展必要的检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跟踪整治,确保上述设备安全运行。
   (原质监局特设处责任人:张向忠,责任单位:原质监局各分局、市特检院)
   (三)组织三类设备的应急演练
   1.开展气瓶充装单位应急演练
    双节前,市局将组织开展一次模拟气瓶充装单位发生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观摩演习,原质监各分局也应组织辖区气瓶充装单位在双节到来之前开展一次模拟事故演练,原质监各分局分管局长应到现场指导演练工作的开展。通过演练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及时启动预案,有序进行救援,将事故可能造成的灾难降到最低程度。
   (原质监局特设处责任人:张向忠,责任单位:原质监各分局)
   2.组织电梯应急演练
    按照电梯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市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双节前,原质监各分局应组织维保单位开展相应演练工作,并至少集中组织一次以上实地演练。原质监各分局开展电梯应急演练工作,分管局长必须靠前到现场指挥,相关维保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演练工作。演练过程中,应同时做好电梯安全乘坐知识的宣传,现场帮助社区居民了解掌握电梯安全使用和基本应急处理等常识。通过演练重点检验安全监察部门、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制定的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科学合理,执行过程是否迅速到位,救援措施是否安全有效。
  (原质监局特设处责任人:刘佳,责任单位:原质监各分局)
   3.开展游乐设施演练
    在双节到来之前,原质监各分局应积极部署辖区所有游乐场所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演练,同时,还应集中对1-2家游乐场所应急演练进行现场指导,对演练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求相关游乐场所及时跟进整改。双节前,原质监局特设处将选择一家游乐场所进行一次大型游乐设施应急演练,组织各游乐场所负责人到现场观摩。
(原质监局特设处责任人:刘佳,责任单位:原质监各分局)
  (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
    (1)继续开展气瓶专项整治。规范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充装行为和气瓶检验机构检验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充装、检验活动的打击力度,消除气瓶充装、检验环节安全隐患。原质监各分局、原质监局稽查大队继续对全市气瓶充装单位和气瓶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立即整改,实现整改完成率和立案查处率均达到100%。
   (原质监局特设处责任人:张向忠,责任单位:原质监各分局、原质监局稽查大队)。
   (2)深化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我市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情况,提高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率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确保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安全可靠。各分局应继续联合市特检院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设备是否过期未检、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联锁装置是否满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市特检院还必须对完成整改的设备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原质监局特设处责任人:张向忠,责任单位:原质监各分局、市特检院)
    (3)抓好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继续深化压力管道元件专项整治,原质监各分局和市特检院要继续加强压力管道元件销售单位、压力管道元件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和检验力度,对压力管道元件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跟踪落实,对照整治方案目标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原质监局特设处责任人:张向忠,责任单位:原质监各分局、市特检院)
    (4)继续抓好深化起重机械隐患整改。原质监各分局应着重治理起重机械整治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整治在用起重机械未注册登记等问题,强力推进起重机械强制维修保养制度落实,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并及时消除。继续监控尚未完成整改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炽热金属等危险性较大的起重机,确保此类设备不发生事故。
    (原质监局特设处责任人:刘佳,责任单位:原质监各分局、市特检院)
    (5)全面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从9月开始开展全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整治规范电梯安装维修保养行为,督促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技术把关责任。整治同时,继续稳步推进曳引式简易电梯报废解体工作,继续抓好“私人自建出租楼”电梯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委托维护保养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原质监局特设处责任人:刘佳,责任单位:原质监局特设处、原质监各分局、市特检院)
     2.抓好技术把关,确保隐患排查有效到位
特检院要严把检验质量关。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特种设备产品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确保特种设备本体安全;二是认真做好特种设备“三确认”工作,及时将特种设备数量、作业人员和安全状况录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三是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告知辖区原质监分局;四是积极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做好现场检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五是强化检验工作责任提升检验能力。原质监各分局要充分借助市特检院的技术力量和信息资源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隐患情况进行及时治理。
    (市特检院责任人:梁广炽,责任单位:市特检院、原质监各分局)
    3.加强执法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按照“三项行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原质监各分局在全面、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的同时,要采取严格执法措施,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落实整治,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要加大违法生产、使用、检验特种设备行为的打击力度,原质监各分局必须设立隐患整改台帐,并指派专人跟踪督办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处罚。二要注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原质监局特设处和原质监各分局要在国庆活动涉及的场所、人员密集区域和游乐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挂图,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市民群众和企业员工投诉举报的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回复举报人和相关单位。
   (原质监局特设处责任人:刘玉歆,责任单位:原质监各分局)
   4.全面完成安全标准化评价工作
    今年的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目标任务是100家,目前已完成78家,还有22家的评审任务,务必争取在200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评价工作。原质监各分局和行业协会必须密切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对参评单位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的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工作。
   (原质监局特设处责任人:曹必刚,责任单位:原质监各分局、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庆、中秋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保障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加强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原质监局特设处要加强指导监督,原质监各分局要做好辖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国庆中秋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原质监各分局、市特检院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落实督查责任。原质监各分局要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市特检院要认真履行技术把关职责,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检验工作,确保检验质量,切实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确保特种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防范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
    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主动联合辖区安委会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本辖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力度打击违法生产、使用、检验特种设备行为,又要重点检查事故易发、隐患突出的企业,着重抓好辖区重点监控使用单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抓好管理,督促整改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抓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事故隐患防范意识。对列入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督促使用单位必须落实安全负责人和具体监控措施,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原质监各分局、市特检院认真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应进行有效治理,并进行有效监控。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双节期间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予以曝光,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各单位对举报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提高企业和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六)强化监管,落实值班制度
    双节期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抓好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制度,领导要亲自带班,指定专人24小时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加强信息传递,市特检院还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及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原质监各分局、市特检院自本方案实施当日开始,于每周周五下午4:00前向市局报告辖区安全状况,主要报告出动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次数、执法检查情况、隐患整改情况、落实长效机制情况和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治情况等,工作中如遇重大事件随时上报。原质监局特设处应注重上报隐患整治数据的分析,充分发挥好市局指挥部的作用,对原质监各分局特种设备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原质监各分局、原市质监稽查大队、市特检院必须在2009年9月10日前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并报原质监局特设处,方案要求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及时有效。各相关单位于2009年10月12日前将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原质监局特设处。
    联系人:叶佳欣,电话82001257,传真:8200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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